


證照名稱(中文) | 特考調查局調查人員 |
發照單位 | 考試院 |
有效期限 | 終生受用 |
認證簡介 | 法務部調查局(簡稱調查局、MJIB),是政府的犯罪偵查與情報機構,隸屬於法務部之下。調查局負責的事務包括防制內亂與外患、保護國家機密、貪瀆和賄選的調查,以及毒品、組織犯罪、經濟犯罪與洗錢防治等工作。除此之外,也處理一些民間服務工作,例如親緣與DNA的比對,或是焚毀鈔票的鑑定等。 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特考因應法務部調查局之特殊業務需要,視其用人需求配合舉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調查員在刑事訴訟法上的定位為司法警察官,所以可能會從事消耗體能及國家情報調查之任務,屬於挑戰性較高的工作。另外,調查員所領薪資比起一般行政人員來得高,除了支給本俸外,會比一般公務人員多了調查局人員的專業加給,月薪平均為60,000元以上。 |
報考資格 |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歲以上,30歲以下,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得應本考試。 二、本考試之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或經核准免服兵役或現正服役中,法定役期尚未屆滿者。 |
考試費用 | 依當年度考試院規定 |
考試內容 | 一、本考試分為三試,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第二試達及格標準者,始得應第三試。 (一)第一試 應試科目:有區分共同科目與專業科目。 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專業科目:因其應考組別不同,其專業科目會有所差距,以下為調查工作組之考試項目。 1.社會學 2.政治學 3.刑法總則 4.外國文(選試:英文、日文、德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法文、俄文) (二)第二試 體能測驗(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 ,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 5 分 50 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 6分 20 秒以內。 (三)第三試 個別口試(視應考人之儀表、言辭、才識與專業知識評定之)。 二、本考試總成績,以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百分之八十,第三試口試成績占百分之二十,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後,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 三、筆試成績之計算,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後之總和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之。 四、第二試體能測驗以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測驗之。其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五分五十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六分二十秒以內。 五、第一試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或筆試成績未滿五十分或第二試未達及格標準或第三試口試成績未滿六十分者,均不予錄取。 |
考試地點 | 分台北、高雄二考區舉行 |
考試及報名 | 報名書表(簡章):請於報名期間利用考選部網站報名下載 1、網路報名或紙本報名 2、網路報名:不需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應考人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直接進行報名,並將報名表件、應考資格文件及繳款證明等資料掛號郵寄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 承辦單位:特種考試司第二科 聯絡電話:(02)2236-9188 轉3945、3946 傳真電話:(02)2236-3223(傳真文件請載明100年國安特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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