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照名稱(中文) | 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 |
發照單位 | 社團法人中華緊急救護技術員協會 |
有效期限 | 證書有效期為三年,依規定三年內完成該級別繼續教育時數後,始能展延該級別證書效期資格。如未符合規定之資格,該證照無效。 |
認證簡介 | 為推廣緊急醫療救護教育之目的,提升緊急醫療救護之品質,本會依行政院衛生署(現改制衛生福利部)於97年7月29日發布「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之法規,協同具有專業與實務經驗之緊急醫療等優良師資,舉辦訓練緊急醫療之初級救護技術員(Emergency Medical TechnicianI)所應學之學識及專業救護技巧等課程,如病患生命徵象評估、使用自動心臟電擊器等,讓學員學習了解緊急救護的基礎精神與學理概念的建立,也掌握緊急醫療救護的方法與應用。 |
報考資格 | 依行政院衛生署(現改制衛生福利部)發布之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之規定:申請參加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應具備相當初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國中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證明。 |
考試費用 | 每人新臺幣$6,500元整,含教材及證照費(未通過評核者,恕不退費、發證與登錄)。 |
考試內容 | N/A |
考試地點 | N/A |
考試及報名 | 報名流程及課程資訊請上「社團法人中華緊急救護技術員協會」網站查詢。網址;http://emt.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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