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照名稱(中文) | 普考助產士 |
證照名稱(英文) | Midwife of general examination |
發照單位 | 考試院 |
有效期限 | 終身受用 |
認證簡介 | 為合格協助生產之醫療護理人員。助產士分為二種,一種是在醫院工作,也就是入院生產時陪伴妳、在停留醫院期為妳做各種諮詢的『醫院助產士』。第二種則是在產前及產後來家幫忙妳大小事的Hebamme,我們在這裏就稱她為『保母型助產士』吧。 在生產時陪伴妳的『醫院助產士』,依各醫院制度的不同,有的Hebamme會陪伴妳整個產程,也就是妳有同一個人來照料妳。而有些(可說大部份)醫院的Hebamme則是採取輪班制,也就是妳在生產時,從入院到生完,可能會有不同的Hebamme來陪伴妳。 |
報考資格 |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醫事職業以上學校助產 、助產特科、 護理助產(合訓)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經普通檢定考試助產類科及格者。 |
考試費用 | 報名日期:自民國98年4月23日起至5月12日下午5時止。 考試日期:民國98年8月1日(星期六)至8月2日(星期日)。 |
考試內容 | 一、基礎醫學概要(包括生理學、藥理學與微生物免疫學) 二、基本護理學概要(包括護理原理與護理技術) 三、各科護理學概要(包括內外科、兒科、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四、助產學概要 |
考試地點 | 分設北部(台北)、中部(台中) 、南部(高雄)及東部(花蓮)四考區同時舉行(詳細地點另於寄發入場證時列表通知)。 |
考試及報名 | 報名有關規定: (一)報名日期:自民國98年4月23日起至5月12日下午5時止。 (二)收件截止日期:須於民國98年5月13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原件退回。 (三)報名郵寄地點: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三科(11602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報名,應考人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輸入網址:register.moex.gov.tw直接進行報名,並下載列印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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