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照名稱(中文) | 高考醫師(一) |
證照名稱(英文) | . |
發照單位 | 考試院 |
有效期限 | 終生受用 |
認證簡介 | 自民國96年開始,醫師考試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規則」實施分試制度,本次考試援例同時受理醫師考試分試考試第一試及第二試。於中華民國99年1月1日前,得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應試全部科目6科),俾給予該等應考人3年之緩衝期,以維護其應考權利,本次係最後一次辦理該醫師類科考試,99年1月1日起即全面採行醫師考試分試考試制度,凡符合資格之應考人請把握機會踴躍報考。 |
報考資格 |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醫學 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 、八十四學年度以前入學之私立獨立學院七年制中醫學系畢業,經修習醫學必要課程及 實習期滿成績及格,得有證明文件,且經中醫師考試及格,領有中醫師證書者。 三、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且經中醫師 考試及格,領有中醫師證書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醫師類科及格者。 |
考試費用 | N/A |
考試內容 | 應試科目: 一、醫學(一)(包括解剖學、胚胎學、組織學、微生物免疫學、寄生蟲學、公共衛生學等科目及其臨床相關知識) 二、醫學(二)(包括生理學、生化學、藥理學、病理學等科目及其臨床相關知識) 三、醫學(三)(包括內科、家庭醫學科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四、醫學(四)(包括小兒科、皮膚科、神經科、精神科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五、醫學(五)(包括外科、骨科、泌尿科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六、醫學(六)(包括麻醉科、眼科、耳鼻喉科、婦產科、復健科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
考試地點 | 高考醫師(第一次):分臺北、臺中、高雄三考區舉行 高考醫師(第二次):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六考區舉行 |
考試及報名 | 報名有關規定: (一)報名日期:自民國98年4月23日起至5月12日下午5時止。 (二)收件截止日期:須於民國98年5月13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原件退回。 (三)報名郵寄地點: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三科(11602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報名,應考人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輸入網址:register.moex.gov.tw直接進行報名,並下載列印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 |
相關職務推薦 | 1. 醫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