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照名稱(中文) | 高考牙醫師 |
證照名稱(英文) | Dentist of higher examination |
發照單位 | 考試院 |
有效期限 | 終身受用 |
認證簡介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未及格者,不得應第二試。六年內第二試未及格者,應重新應本考試第一試。 考選部得設醫師牙醫師考試審議委員會,審議有關醫師牙醫師考試應考資格疑義案件等事項。審議結果,由考選部核定,並報請考試院備查。 |
報考資格 |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 立學院牙醫學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經高等檢定考試牙醫師類科及格者。 |
考試費用 | 新台幣1,100 元 |
考試內容 | 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應試科目: 一、牙醫學(一)(包括口腔解剖學、牙體形態學、口腔組織與胚胎學、生物化學等科目及其臨床相關知識) 二、牙醫學(二)(包括口腔病理學、牙科材料學、口腔微生物學、牙科藥理學等科目及其臨床相關知識) 三、牙醫學(三)(包括齒內治療學、牙體復形學、牙周病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四、牙醫學(四)(包括口腔顎面外科學、牙科放射線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五、牙醫學(五)(包括全口贗復學、局部贗復學、牙冠牙橋學、咬合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六、牙醫學(六)(包括齒顎矯正學、兒童牙科學、牙科公共衛生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
考試地點 | 分臺北、臺中、臺南、高雄四考區舉行 |
考試及報名 | 報名費繳費方式: 1、請將繳款完成之收執聯黏貼至報名履歷表背面中間處。 2、可透過郵局、便利商店、銀行或透過ATM 轉帳等方式繳交報名費(應考人另可採用網路信用卡或網路ATM 繳費)。 3、凡經完成報名手續者,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類科或申請退費,所繳報名費用,除有符合本部退費規定之情形外,概不退還。 4、報名費繳款說明、申請退費應注意事項, 詳見本須知第17頁至第20 頁 網路報名程序: 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www.moex.gov.tw),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網址:register.moex.gov.tw),請自行下載詳細登錄各相關表件,本項考試不另發售書面報名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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