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字很特別,也很別緻。 理論,可當動詞,也可當名詞。 動詞的理論是, 找老闆理論、找同事理論、找對方好好理論一番…,在英文上,可以是argue。 名詞的理論是, 馬斯洛理論、破窗理論、猴子理論…,在英文上,可以是theory。
職場倫理不理論用的是動詞,換句話說,就是後來後到的人無論是資歷深淺,能力高低,都要遵守「CEO在乎的事」一書中提到的: 符合「公司定義」的職場倫理。 達到「公司期望」的工作態度。
職場倫理不是「交通規則」,酒駕標準訂多高,全部遵守, 相反地,只要在那的組織內多數人認同的「規則」,無論是明文規定或是潛規則, 只要是符合「公司定義」,又不違背政府規定(勞基法之類…),就是該組織的職場倫理!
小小分享演講後的一則「故事」。 有個很專心聽演講的女同學,不只專心聽,更是勤作筆記。 例如我提到做簡報時的技巧時,看到她振筆疾書的, 基於好奇與關心,因為過程用到不少英文, 我就問她:「可以分享一下妳的筆記嗎?」 她很大方的說:「好啊!」 她的筆記真是精彩與豐富! 演講中她主動與被動的跟我互動了幾次。 所以演講後她跟我分享了一件讓我十分震驚的事情。 她說她打工的地方以「態度不佳」辭退她。 說震驚,是因為這詞很「重」,甚至對一個年輕人而言是「過磅」, 或許在心裡是很難「輕鬆」度過。 不是要以當天她的行為合理化她不會「態度不佳」,而是這定義很模糊。 舉個例子,我在澳洲時, 公司曾經聘請了一位「天才型」的會計所學生,大學主修科學。 她腦袋清楚,思路清晰。 一次年休假後,英國老闆在香港耽誤,而我被重感冒拖累…都沒能及時回到澳洲個工作崗位。 這天才型的工讀生可能想說我們一早沒出現,就… 怎知我因為伯斯的營運單位需要緊急處理某些學務,我只好趕進辦公室。 總之,她打卡後溜班回家的事情終究是被我跟英國老闆知道了。 但是英國老闆只是寫了一封信告訴她我們目前業務不多,無法提供她持續性的工讀。
或許我們可以討論或是爭執很久,舉圈叉來表示認同與否。
只是一點想法,資深的職場人士雖然沒必要一肩挑起「教育」的責任, 那麼,過重的「教訓」實在是沒必要的。 簡單區隔「教育」與「教訓」, 例如公司規定01:30午休結束。 有人準時01:30就開始工作, 有人睡到01:30辦公室亮燈才醒,然後慢慢整理… 主管如果真要員工準時01:30工作,就必須清楚說明,而不要想當然爾的要大家透過自由心證來揣摩上意… 世代的差異或隔閡是存在的,想法與作法自然不同。 如果主管不清楚規範,而責備員工:「你工作態度很差,不夠積極…」 這些都不夠具體,不如具體的告知,前提是把主觀想法與私人情緒拿掉。
我當天安慰那用心與專心的女同學, 不要讓別人的「管理能力不佳」的問題成為自己的心裡障礙。 只好冒昧的說,台灣97%是中小企業, 許多中低階主管是順著年資上位的, 年資自然有其價值,或許是價格。 不一定是「管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