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銷工作中,我們常會假定,高度使用者就是目標族群;這相當符合大家熟知的80/20法則--如百分之八十的啤酒,由百分之二十的消費者購得,而這百分之二十就是金雞母,是不可動搖的目標族群,只要把握住這些人,行銷就算搞定了!
但是,行銷人員卻忽略一件事,大量消費者是品牌忠誠者,還是價格忠誠者?常見的是,消費之所以量大,並不是他特喜歡,而是因為便宜。於是,只要對手打出更優惠的低價策略,那你的20很可能就會破功出走!也因此,你為了長久保有這些創造消費的[神話],所以你必須隨時保有降價的警覺,以維持這批[神話人物]。
然後,你得面臨的問題是,你的毛利越來越低,本來你是賣自家商品,最後變得好像在代工一樣。所以,企業必須開始思考,摒除[銷售潛力],而轉換成[利潤潛力]。商品不一定要能達到最高市佔率,但要讓企業獲利。正如台北市文化局局長劉維公的觀點,我們要從市場佔有率,轉為心靈佔有率,如此才能達到品牌的忠誠,並以消費商品以獲得自我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