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央及地方各縣市府公務人員(社會局、稅捐人員……),很嚷嚷上口的『公務人員是人民的公僕』,服務老百姓,幫老百姓解決事情,不就是基本功要做的嗎?,但辦事沒有效率、上班時後翹班買東西、推託責任、擺官腔、只拍蒼蠅不打老虎、…………總總這些為人所詬病的缺失,往往被媒體所披露,而沒有被報導的,更不知還有多少社會小角落,那些無知、亦無助的小老百姓,都因這些不盡責的做事方式所傷害、被欺侮,甚或失去性命;聖人因無私而偉大,小人因無知而可怕,不知若因公務人員故意或疏忽、沒效率而導致老百姓心理、或生命財產的損失;這些公務人員良心過的去嗎?有否想過基本功該做的是什麼?
一個個中輟生、一個加入幫派鬧事的青少年學子,一個行為異常乖僻的犯行者………,出生時相信都是一個純真無邪的嬰兒,長大之所以會步入歧途,父母有責,但教育過他的老師,住家鄰里的里長、警務人員、………我們如果站在更大層面來看,從各職能應盡的基本功來看,是否都有相當的關連及助長性呢?
筆者以為『民主、民主』,靠制度、依組織,訂法律、設條款,雖總也能規範出一些遵行的標準;但不可能完全、完整,才會有所謂鑽漏洞、走後門、遊走法律邊緣的情形,更有所謂法律是用來保護壞人的說法;而這些也都是檯面上大家看得到的,社會焦點注意到的部份;而對那些社會小角落被欺侮的無知、弱勢者真能照顧到嗎?更甚者,有人為了自身利益,更藉超弄這些無知、弱勢者來獲得它本身的利益‧筆者並非不相信法律、不認同制度,但國家社會各層面所有的面向太廣太深,恐怕社會上每個層面的工作人員,惟有時時了解告知自己,你自己所從事職務工作的基本功是什麼,真正做到、做好基本功,才是社會國家真正進步的原動力。(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