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工作交辦出去,是做為主管第一件要學的事。 如果主管無法順利交辦工作,會帶來雙重弊端:主管自己忙得團團轉,卻無暇規畫未來,造成工作效率低落。更糟的是,主管剝奪原本屬於部屬的工作,以致部屬成長空間受限,影響組織未來發展。
面對資深與新進部屬,主管交辦工作的方法必須跟著調整。 如果交辦對象是新人或第一次做這件事的部屬,主管要用「明示」的方式詳細解說,例如,將部門會議紀錄中具體的處理細節告知部屬,如第一項要用什麼資料寫出重點;第二項……,以此類推,並確認部屬充分理解。
若是資深部屬,則可採用「暗示」方式,告知要達成的目的即可,達成方法則由部屬決定。例如,部門會議要達成某項結論,請製作出必要的資料,至於要用哪些資料、如何取得,就由部屬自己決定。
交辦前,主管若能事先權衡部屬能力成熟度與工作複雜性,再據此調整交辦工作時的溝通方式,將有助於化解交辦的障礙。主管可以秉持以下原則,藉交辦工作來發掘部屬未知的潛能。
主管絕對不能貪圖一時方便就自行修正部屬犯的錯。 相反地,部屬出錯時必須由部屬自己修正,就算明知部屬不可能一次就把事情做好,主管也不能因為看不下去,就出手幫忙。因為只有讓部屬負責、盡責,才會進步,主管交辦的不僅是一項工作,更是一份責任。
主管若是要交辦部屬陌生的工作,應該採取漸進方式,由主管先做給部屬看,再由部屬接手、主管從旁協助,最後才放手讓部屬獨立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