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關注這個議題】
你我都曉得台灣的低薪、高工時的問題有多嚴重,但是你可知道還有一條惡法也同樣是壓榨你我勞動力的元兇:《工業團體法》。
想像一下,當公會強制所有業者加入公會你還不能 SAY NO,而且只要搶先成立公會就可以爽爽收其它業者的會費,控制所有上市公司的價格——在這種扭曲的產業結構下,幾乎就過著過去黨國威權宰制產業的日子,只是頭換成各路惡霸。如此究竟還有誰能夠認真做生意?誰還能夠勇敢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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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團體法 使從業人員必須強制加入公會(是公會不是工會)。只要成立公會,接下來就可以安坐山頭收會費了。
強制入會違反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 22 條:「人人有自由結社之權利……除依法律之規定,且為民主社會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寧、公共秩序、維持公共衛生或風化、或保障他人權利自由所必要者外,不得限制此種權利之行使。」
內政部提出相應的修法版本,放寬各種規範,就是建立一個需求雖然不是完全自由(維持強制入會)、但是自由開放供給(廢除一區一會)的「公會會員資格」市場。馬上激發了既有公會的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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