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競爭當中,我們有一個常識性概念就是要成為市場領導品牌,必須取得百分之五十的市場佔有率。哈佛大學管理學院,克普曼(Koopman)研究指出,在三家公司以上的競爭市場中,領導者只需要達到:百分之四十一點七的市場佔有率,就能成為第一名領導品牌;此時企業的利潤將同時提升,地位也將更穩固。反觀各企業在市場內競爭,若其佔有率都還未達到百分之二十六點一二時,可以說每家公司都還是處在春秋戰國時代,意即在這個市場中第一名根本還沒出現,因為在這個市場中每個企業都是挑戰者,有可能互為追隨者;也有存在著利基者,事實上其挑戰空間還是很大的。能先超過百分之二十六點一二上限的,他的利潤就可以快速上升。這也可能顯示競爭的市場當中,有匹黑馬從勢均力敵的拼鬥當中脫穎而出,造成市場領導地位。
但此數值,雖然排行第一;終將競爭激烈而且地位不穩定,隨時有被第二名超越的可能。因此筆者以為,必須努力上衝使佔有率數據值,達到百分之四十一點七的市場佔有率,地位才會比較穩固一些。如果想要將對手遠遠的拋到後頭,使競爭對手望塵莫及怎麼迎頭也難以趕上,則最保險的數值必須達百分之七十三點八八;筆者稱此數值為“絕對優勢值”(Absolutely Advantage Numerical)。不過,當市場佔有率達到七十三點八八時,想要再快速增加,將愈來愈趨緩、愈來愈困難;這是因為有邊際效應遞減因素所導致。例如;...
[作者目前為大學行銷系教授。過去在業界曾擔任:法商皮爾卡登亞洲台灣區(Pierre Cardin International, Taiwan)總經理,義大皇家會館(E-Da Royal Hotel-Amasense)總經理,阿瘦皮鞋行銷策略經理,生活泡沫飲料事業群企劃部處長,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業顧問,中華民國青創總會創業顧問,中國生產力中心小型企業輔導顧問] |